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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 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刚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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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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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IV)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双氯芬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生产企业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37

国药准字H310204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 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刚抗感染药物。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1~2次,一次1片,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

副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眩晕、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胃气胀、食欲减退、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转氨酶(SGPT)升高等。少见有的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罕见不良反应包括皮疹、胃炎、胃肠道出血、消化道溃疡、呕血、便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肝炎、黄疽、肝功能紊乱、困睡、超敏反应、过敏性和类过敏性反应(包括低血压和休克)、哮喘(包括呼吸困难)、荨麻疹和水肿等。十分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包括溶血性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血管神经性水肿、定向障碍、抑郁、失眠、梦魇、易怒、精神障碍、感觉异常、记忆缺陷、抽搐、焦虑、震颤、无菌性脑膜炎、味觉异常、脑血管意外、视觉障碍、视物模糊、复视、耳鸣、听力损害、心悸、胸痛、心律不齐、心衰、心肌梗死、高血压、脉管炎、肺炎、结肠炎(包括出血性结肠炎和加重的溃疡性结肠炎和Crohn氏病)、便秘、舌炎、食管功能障碍、隔膜样肠管狭窄、胰腺炎、爆发型肝炎、人疱疹、湿疹、红斑、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 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 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 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 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 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 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 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 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其他过敏反应: 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紊乱: 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双氯芬酸在怀孕妇女中的使用尚未研究。因此,除非对母亲的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的风险,本品禁用于妊娠期前两个月的妇女。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一样,在妊娠末二个月可能引起宫缩无力及对胎儿可能引起动脉导管早闭,故禁止使用。哺乳期妇女: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双氯芬酸也会少量进入乳汁,因此应避免授乳期使用本品以避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生育能力: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使用双氯芬酸钠有可能损害女性生育能力,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准备怀孕的妇女,对于难以授孕及正在进行不孕检查的妇女也应考虑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成分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 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刚抗感染药物。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双氯芬酸钠是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 非临床毒理研究:给人鼠口服双氯芬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痛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各种突变研究没有发现双氯芬酸钠诱发基因突变。给大鼠用药每日4mg/kg,雌雄均未发生不育。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药理作用: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本品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主要成分是5-氨基水杨酸。由本品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道菌群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遗传毒性: 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瘸细胞HGP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 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2)时,出现雄性生育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雌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控制的孕妇本品给药的临床研究资料。 致癌性: 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

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最,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成停药。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小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降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足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5.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6.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7.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8.肝、肾功能检查。 9.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10.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1.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12.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13.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