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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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栀子(姜炙)、天南星(矾炙)、陈皮、当归、木香、青皮(醋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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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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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32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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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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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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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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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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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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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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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辛辣、鱼腥刺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