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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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氟伐他汀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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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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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15 |
国药准字H200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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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饮食治疗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血脂异常lFredricksonlla和Il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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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患者必须坚持低胆固醇饮食。常规剂量:推荐剂量为20或40毫克,每日一次。晚餐时或睡前吞服。要根据个体对药物和饮食治疗的反应以及公认的治疗指南来调整剂量。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应不佳者,可增加剂量至4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作用。长期服用持续有效。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由于本品几乎完全由肝脏清除,仅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中,因此,对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能用本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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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 |
已知对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活动性肝病或持续地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大于260(mol/l,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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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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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饮食治疗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血脂异常lFredricksonlla和Il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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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1.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以下副作用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1%以上:消化不良(4.7%),失眠(1.3%),恶心(1.2%),腹痛(1.1%)和头痛(1.1%)。消化不良与剂量有关,并且多见于剂量为80毫克/日的患者。发生率为0.5~0.9%的不良反应为窦炎(0.9%),胀气(0.8%),感觉减退(0.6%),牙病(0.6%),尿路感染(0.6%)和转氮酶升高。2.自从氟伐他汀钠上市以来,有关于过敏反应的个别报告,特别是皮疹和荨麻疹,极罕见的病例包括其他皮肤反应、血小板减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血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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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肝功能象其他降低胆固醇的药物一样,要在开始服用来适可之前及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谷丙转氨酶(AST)或谷草转氨酶(ALT)持续升高大于正常高限的3倍或以上,必须停药。有个别关于可能是药物引起肝炎的报告。要求慎用于有肝病史或大量饮酒的患者。2.骨骼肌功能服用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有发生肌病(包括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罕见与来适可有关的这类症状。如出现不明原因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合并磷酸肌酸激酶(CPK)水平显著升高(大于正常上限的10倍),特别是伴有发热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