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邪,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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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人工麝香、珊瑚(制)、珍珠(制)、丁香、肉豆蔻、沉香、禹粮土、磁石(煅)、甘草。 |
辣椒浸出液、陈皮浸出液、水杨酸甲酯、薄荷脑,辅料为乙醇、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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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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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91 |
国药准字Z32021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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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邪,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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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9粒,一日1次,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涂擦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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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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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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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邪,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活血通经、止痛。用于治疗软组织损伤而引起的颈、肩、腰、腿痛。对冻疮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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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
1 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有明显内出血者,宜先止血后用药。 2 皮肤过敏停用,酒精过敏者慎用。 3 本品为外用擦剂,勿入口、眼;擦药处禁贴膏药。 4 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