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助消化药。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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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胃蛋白酶系自猪、羊或牛的胃粘膜中提取的蛋白水解酶。本品系胃蛋白酶用乳糖、葡萄糖或蔗糖稀释制得。每1g中含蛋白酶活力不得少于120单位或12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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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洋洋佳辰药业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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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441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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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助消化药。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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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1200单位),一日3次,饭前或饭时服,常与0.1mol/L稀盐酸0.5~2.0ml同服;或配成含1%~2%稀盐酸的胃蛋白酶合剂,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饭前或饭时服。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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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消化性溃疡患者忌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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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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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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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助消化药。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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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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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遇热不稳定,70℃以上失效。 (2)本品易吸潮,使蛋白消化力降低,如已吸潮或变性者不宜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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