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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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醋瑞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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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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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50130 |
国药准字H2004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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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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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 由于服用安必丁的首... |
口服,剂量应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的病情及生化检查结果(如血尿酸和尿尿酸)来决定。一般平均剂量为每天一片,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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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轻度腹泻是应用安必丁治疗最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约7%),一般会在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出现,多数情况下会随着继续治疗而自动消失。上腹疼痛的发生率为3-5%,恶心或呕吐则少于1%。偶尔会导致尿液颜色变黄,这是本品的特性,无任何临床意义。 |
停药后一般均能恢复正常。(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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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安必丁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安必丁,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 儿童用药:安必丁不可用于15岁以下儿童,因为此年龄组未进行任何临床试验。 老年用药: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别嘌醇缓释制剂用于儿童的用药经验。因本品(缓释片)的剂量难以作准确调整,只有当疾病本身的危险性超过药物的危险性,且无其它更安全的选择时才使用于儿童。使用时应由医生根据患儿的病情以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的检测结果,对剂量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产生满意降尿酸作用的最低剂量。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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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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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骨关节炎IL-1的重要抑制剂。 经细胞实验及动物实验证实 : (1)本品可诱导软骨生成、具有止痛、抗炎及退热作用 ; (2)不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 (3)对骨关节炎有延缓疾病进程的作用。 毒理作用:小鼠和大鼠单次给药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190和410倍,狗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600倍(按体表面积给药量计算)。亚急性、慢性和胎儿毒性试验,生育力试验,围产期和产后毒性试验,致癌和致畸试验均表明安必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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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会影响双醋瑞因的药代动力学,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减小剂量。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 ;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副反应(例如加速肠道转运)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副反应的发生率。泻药不应和安必丁共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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