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温经镇痛。用于寒湿淤阻经络所致风湿关节痛及关节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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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素油、水杨酸甲酯、樟脑、盐酸苯海拉明。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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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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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20 |
国药准字Z5302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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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温经镇痛。用于寒湿淤阻经络所致风湿关节痛及关节扭伤。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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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一次1~2片,持续12小时,一日1次。 |
口服,按剂量杯所示刻度量取,常用量一次3格至5格(3-5毫升),一日3次,最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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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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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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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温经镇痛。用于寒湿淤阻经络所致风湿关节痛及关节扭伤。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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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碘、碘化钾。哺乳期妇女慎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常用量一次3-5毫升,内服5毫升以上者及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不宜饮酒者慎内服。 11.胃肠道不适者慎内服。 12.本品所含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份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