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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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啶酸,其化学名称为:7-甲基-1-乙基-4-氧代-1,4-二氢-1,8-萘啶-3-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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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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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04 |
国药准字H3702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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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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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
成人剂量为每次0.5~1g,每日3次,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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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阳性反应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及有抽搐病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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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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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当本品剂量达到人用量的6倍时,对大鼠具致畸作用。 2.本品4倍于临床剂量时可延长妊娠期。然而,对孕妇并未进行适当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本品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一样可导致未成熟动物关节软骨损害,不宜用于孕妇。 3.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且由于该类药物对新生儿、婴幼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作用的可能性,乳母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3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宜用于18岁以下青少年及小儿。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主要经肾排出,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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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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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第一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肠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的部分菌株具抗菌活性,对淋病奈瑟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对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和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球菌均无抗菌活性。2.本品为杀菌剂,尿液pH值变化对其作用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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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
1.肝脏疾患、肾功能不全、癫痫及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慎用本品。2.本品应与饮食同服,适量饮水,不宜同服抗酸药。3.服用本品时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服用本品,偶可发生溶血反应。5.连续服用本品超过2周者应监测血象、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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