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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胶囊

阿奇霉素胶囊

处方药 医保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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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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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奇霉素胶囊
阿奇霉素胶囊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主要成分

阿奇霉素

对乙酰氨基酚。

生产企业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683

国药准字H310227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1.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4粒)。(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2.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15~25kg首日0.2g顿服,第2~5日0.1g顿服;体重26~35kg首日0.3g顿服,第2~5日0.15g顿服;体重36~45kg首日0.4g顿服,第2~5日0.4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每4小时1次,或一日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2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次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的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量,疗程不超过5天。

副作用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进食可能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5.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6.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非甾体抗炎药不宜同时长期(>5天)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