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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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奇霉素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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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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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83 |
国药准字H2005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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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以下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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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1.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4粒)。(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2.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15~25kg首日0.2g顿服,第2~5日0.1g顿服;体重26~35kg首日0.3g顿服,第2~5日0.15g顿服;体重36~45kg首日0.4g顿服,第2~5日0.4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成人:1.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0.4g,以后一日0.2~0.4g。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但对隐球菌性脑膜炎而言,治疗期一般为脑脊液菌检转阴后,再持续6~8周。为防止爱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继续给予氟康唑作维持治疗,日剂量为0.2g,持续10~12周。2.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0.4g,以后一日0.2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0.4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续7~14天。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续14天,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及皮肤念珠菌病等,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续14~30天。对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异常难治的病例,剂量可增至一次0.1g,一日1次。4.阴道念珠菌病:0.15g一次单剂量口服。5.为预防恶性肿瘤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在病人接受化疗或放疗时,可每日一次口服大扶康50mg。6.皮肤真菌病:对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头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推荐剂量为一次0.15g,一周1次或一次50mg,一日1次,疗程一般为2~4周;但足癣的疗程可延长至6周;对花斑癣,推荐剂量为一次50mg,日1次,疗程为2~4周,头癣疗程为6~8周。7.指趾甲癣:一次0.15g,一周1次,疗程2~4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8.着色真菌病:一日0.4~0.6g,疗程4~6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有研究资料报告,一日最高剂量,可增至0.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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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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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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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以下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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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见的副反应为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腹痛、腹泻及胃肠胀气;其次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肾功能和血液学参数改变及肝功能异常(见警惕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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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进食可能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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