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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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奇霉素 |
每粒胶囊含氟康唑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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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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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83 |
国药准字H1096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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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感染 ;系统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 ;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和口腔慢性萎缩性念珠菌病 ;生殖系统念珠菌病,包括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预防接受化疗或放疗的恶性肿瘤易感患者的真菌感染 ;皮肤真菌病,包括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甲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免疫功能正常者的深部地方性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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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1.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4粒)。(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2.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15~25kg首日0.2g顿服,第2~5日0.1g顿服;体重26~35kg首日0.3g顿服,第2~5日0.15g顿服;体重36~45kg首日0.4g顿服,第2~5日0.4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每日剂量应依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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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接受400mg/日或更高剂量多剂量治疗者禁止同时使用特非那定。接受本品治疗者禁止同服西沙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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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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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感染 ;系统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 ;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和口腔慢性萎缩性念珠菌病 ;生殖系统念珠菌病,包括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预防接受化疗或放疗的恶性肿瘤易感患者的真菌感染 ;皮肤真菌病,包括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甲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免疫功能正常者的深部地方性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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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人对本品通常耐受良好。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皮疹,腹痛,腹泻,腹胀,恶心,碱性磷酸酶、胆红素、SGOT和SGP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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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进食可能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
对应用过程中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监视是否有更严重的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持续出现提示为与本品有关的肝病,应停药。如浅部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与本品有关的皮疹,或患者出现了大疤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停药;如侵袭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视。应对同时服用本品(小于400mg/日)和特非那定的患者进行严密监视。极少报道发生过敏反应。本品不太可能损害患者的驾驶和操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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