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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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米龙。 |
醋酸氢化可的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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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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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国药准字H3402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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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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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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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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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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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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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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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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