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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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荆芥穗,南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糊精。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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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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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449 |
国药准字H2001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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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关节炎、疼痛、发热、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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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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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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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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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关节炎、疼痛、发热、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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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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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6.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7.本品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对于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服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终止使用本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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