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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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辅料: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100ml组分为:甘露醇15.0g、无水葡萄糖5.0g和氯化钠0.45g。 本品辅料为注射用水,加适量NaOH或HCl调节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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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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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39 |
国药准字H2002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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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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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次100~250ml,每日1~4次。可根据病情酌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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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饮酒者禁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 (2)严重失水者; (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 (5)糖尿病患者; (6)过敏体质者; (7)肾病患者;肌酣值大于正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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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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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利尿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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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①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②可逆性粒细胞减少。③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④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⑤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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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作用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 (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 (3)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 (4)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 (5)使用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 (6)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7)用药期间应监督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