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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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为双嘧达莫。分子式为C24H40N8O4,分子量为504.63。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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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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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936 |
国药准字H2005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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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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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饭前服。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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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过敏患者禁用。 |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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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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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孕妇慎用。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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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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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轻而短暂,长期服用最初的副作用多消失。2.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呕吐﹑腹泻﹑脸红﹑皮疹和瘙痒,罕见心绞痛和肝功能不全。3.不良反应持续或不能耐受者少见,停药后可消除。4.上市后的临床报告中,罕见不良反应有喉头水肿﹑疲劳﹑不适﹑肌痛﹑关节炎﹑恶心﹑消化不良﹑感觉异常﹑肝炎﹑秃头﹑胆石症﹑心悸和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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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与抗凝剂﹑抗血小板聚集剂及溶栓剂合用时应注意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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