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氟米特片
大连美罗大药厂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来氟米特。其化学名称为:N-(4-三氟甲基苯基)-5-甲基异唑-4-甲酰胺。 |
化学名称:2-[4-(2-氧代环戊烷-1-基甲基)苯基]丙酸钠二水合物。 |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山西天源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47 |
国药准字H200801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
用法用量 |
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 |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或2时,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主要有腹泻、瘙痒、可逆性肝脏酶(ALT和AST)升高、脱发、皮疹等。2.在国外临床试验中,来氟米特治疗1339例类风湿关节炎病人中,发生率≥3%的不良事件包括:乏力、腹痛、背痛、高血压、厌食、腹泻、消化不良、胃肠炎、肝脏酶升高、恶心、口腔溃疡、呕吐、体重减轻、关节功能障碍、腱鞘炎、头晕、头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道感染、咽炎、脱发、瘙痒、皮疹、泌尿系统感染等。3.以上不良事件均在安慰剂对照或阳性对照柳氮磺胺吡啶治疗组及MTX治疗组中发现,其中来氟米特治疗组以腹泻、肝脏酶升高、脱发、皮疹较为明显,在应用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
据国外文献报道:(本项包含不能计算频度的不良反应报告) 总病例13486例中,报告有副作用的有409例(3.03%)。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详):会引起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溶血性贫血,故应进行血液检查并发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3)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详)肾病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他非甾体类消炎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2.大鼠的动物试验有延迟分娩的报告。 3.妊娠晚期大鼠给药试验,有收缩胎仔动脉导管的报告。故妊娠晚期妇女禁用本品。 4.大鼠动物试验有乳汁吸收的报告,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用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易出现不良反应,故应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 |
|
成分 |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
1.下述疾患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患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口恶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产物A771726(M1)而产生。 |
药理作用: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通过其乳汁分泌。 |
|
注意事项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1)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3.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MARROWDYSPLASIA)的患者慎用。4.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1)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2)若白细胞在2.0×109/L一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用药期间,多数病人可以恢复正常。若复查白细胞仍低于3.0×109/L,中断服药。(3)若白细胞低于2.0×109/L,中断服药。建议粒细胞计数不低于1.5×109/L。5.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中断服药,同时服用考来烯胺(消胆胺)。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