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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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活性成份: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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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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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522 |
JX2000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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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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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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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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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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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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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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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山地明转换为:治疗开始时应以1:1的比例转换。在最初4-7天内,应监测环孢素的全血谷浓度,此外,在最初的2个月内,应对临床安全性指标诸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监测。2.建议用异性单克隆抗体(母药的测定)来测定环孢素的全血浓度;高压液相层析法[(HPLC)也用于母药的测定]也可采用。3.若环孢素谷浓度超出治疗范围和/或临床安全性指标恶化时,应相应地调整剂量。除皮质激素外,本药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4.过度使用免疫抑制剂会增加感染机会及产生淋巴瘤的可能性。用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高血钾饮食、含钾药物或保钾利尿药,因为本药偶可引起高钾血症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钾症。5.在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过敏体质者慎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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