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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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霍香、木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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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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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68 |
国药准字Z3702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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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主治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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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儿童的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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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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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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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主治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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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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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 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