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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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烷司琼。化学名称:内-1h-吲哚-3-羧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辛-3-基酯盐酸盐。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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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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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8002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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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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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2岁以上儿童剂量0.2毫克/公升,最高可达5毫克/天。第1天静脉给药:将盐酸托烷司琼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溶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室(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2.成人:成人推荐剂量为5毫克/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第1天静脉给药:将盐酸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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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托烷司琼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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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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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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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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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极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一过性血压改变或过敏反应,前者无需特殊治疗,后者经抗过敏治疗后可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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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的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毫克/天。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盐酸托烷司琼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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