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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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分子量:C10H17N·HCI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坏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8Br2N2O · HCI分子量: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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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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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100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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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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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一次100m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400mg。抗病毒,成人一次200mg,一日1次或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12小时一次;9~12岁小儿,每12小时口服100mg;12岁及12岁以上,用量同成人。 |
口服。每次口服10ml (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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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 (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 及过敏反应 (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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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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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报道,用怀孕的minipigs进行实验证实氨溴索有经胎盘的显著转移;用大鼠作致畸研究,接受50mg/kg剂量的氨溴索对生殖和胎儿无不良影响。建议怀孕的头三个月内不予采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5-12岁儿童:每次5ml(15mg),每日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7.5mg),每日3次; 2岁以下儿童:每次2.5mg(7.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不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老年用药: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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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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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眩晕、失眠和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共济失调、头痛,罕见惊厥。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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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阻和大量分泌物时 (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 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5.如发现本品性状改变、渗漏、漏气、瓶身破损或有异物者均禁止使用。 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