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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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仑膦酸钠 |
磷酸氯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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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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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1303 |
国药准字H5002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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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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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4)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2.小儿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2)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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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抗酸药和导泻剂因常含钙或其他金属离子如镁、铁等而会影响本药吸收。 |
孕妇严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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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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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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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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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医嘱谨慎使用。2.本品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严禁使用。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4.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医嘱谨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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