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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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特仑新戊酯,化学名称:2,2-二甲丙酰基氧甲基(6R,7R)-7-[(Z)-2-(2-氨基噻唑-4-基)-2-(甲氧亚胺)乙酰胺]-3-(5-甲基-2H-四唑-2-基甲基)-8-氧-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酯。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1ml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025-0.0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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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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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24 |
国药准字H33022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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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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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3.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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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 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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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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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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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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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通常少见且轻微,一般不良反应主要为腹泻、皮疹、食欲不振、胃部不适。GTP升高、GO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1、严重不良反应:可观察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但频度不明。①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②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③急性肾功能衰竭。④伪膜性肠炎。出现以上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妥善处置。2、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①溶血性贫血。②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料细胞增多等间质性水肿。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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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须慎用。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2.对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5.老年患者。6.将所有药品存放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7.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①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②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 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 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 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