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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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特仑新戊酯,化学名称:2,2-二甲丙酰基氧甲基(6R,7R)-7-[(Z)-2-(2-氨基噻唑-4-基)-2-(甲氧亚胺)乙酰胺]-3-(5-甲基-2H-四唑-2-基甲基)-8-氧-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呋辛酯,其化学名:3-氨基甲酰氧甲基-7-[2-(2-呋喃基)-2-甲氧亚胺基乙酰胺基]-3-头孢烯-4-羧酸-1-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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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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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24 |
国药准字H1999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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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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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3.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口服成人:对轻度、中度下呼吸道感染(或一般感染),0.25g/次,每日2次。严重呼吸道感染,0.5g/次,每日2次。单纯性尿道感染0.125g/次,每日2次,单纯性淋病1g/次,每日2次,肾盂肾炎,推荐剂量为0.25g/次,每日2次。儿童:一般每天0.125g至0.25g,每天2次,两岁以上患有中耳炎的儿童0.25g/次每日2次(每天不可超过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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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5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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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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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小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 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5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宜服用头孢呋辛酯混悬液。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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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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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通常少见且轻微,一般不良反应主要为腹泻、皮疹、食欲不振、胃部不适。GTP升高、GO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1、严重不良反应:可观察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但频度不明。①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②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③急性肾功能衰竭。④伪膜性肠炎。出现以上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妥善处置。2、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①溶血性贫血。②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料细胞增多等间质性水肿。 |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口服经胃肠道吸收后,在酯酶作用下迅速水解为头孢呋辛而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或略差,但对葡萄球菌和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b内酰胺酶显得相当稳定。除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和李斯特菌属外,其他阳性球菌(包括厌氧球菌)对本品均敏感。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唑啉差,1~2mg/L的本品可分别抑制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全部金黄色葡萄球菌。对流感嗜血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对本品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枸橼酸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的敏感性差,沙雷菌属多数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弯曲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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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须慎用。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2.对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5.老年患者。6.将所有药品存放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7.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①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②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 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 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