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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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特仑新戊酯,化学名称:2,2-二甲丙酰基氧甲基(6R,7R)-7-[(Z)-2-(2-氨基噻唑-4-基)-2-(甲氧亚胺)乙酰胺]-3-(5-甲基-2H-四唑-2-基甲基)-8-氧-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酯。 |
本品为头孢哌酮钠与舒巴坦钠(2:1)均匀混合的无菌粉末。化学名称:头孢哌酮钠为(6R,7R)-3-[[(1-甲基-1H-四唑-5基)硫]甲基]-7-[(R)-2-(4-乙基-2,3-二氧代-1-哌嗪碳酰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舒巴坦钠为(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钠-4,4二氧化物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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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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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624 |
国药准字H2004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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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本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泌尿道感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眼部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它生殖器、道感染等;预防因腹腔、妇科、心血管、骨科及整形手术所引起的手术后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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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3.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日用量按头孢哌酮量计算为1~2克,分为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严重或难治性感染,每日剂量可增至12克,分为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但舒巴坦的总量每日不宜超过4克。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由于舒巴坦清除率降低,应适当调整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在16~30毫升/分钟之间的患者,本品每12小时最大用量所含舒巴坦不可超过1克;如肌酐清除率<15毫升/分钟,本品每12小时用量所含舒巴坦不可超过500毫克。肌内注射:本品每瓶用灭菌注射用水4毫升直接溶解后,深部肌肉注射。如需添加利多卡因,应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不可直接用利多卡因注射液溶解本品,否则会发生混浊或沉淀。静脉注射:先将每瓶本品用5毫升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然后将此溶液加入至适宜的输液中,供静脉注射或滴注。可用于稀释本品的常用输液有: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如用林格氏液稀释,必须先用灭菌注射用水将本品溶解后再缓缓加入至林格氏液中,否则将产生乳白色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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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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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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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过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中没有发现本品对生殖能力和胎儿的损害,但在人类中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资料。因此孕妇应慎用,只有在明确指征时使用本品。 头孢哌酮和舒巴坦能少量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呈生理性的肝、肾功能减退,因此应慎用本品并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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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 2.肾盂肾炎、膀胱炎 ; 3.淋菌性尿道炎 ;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本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泌尿道感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眼部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它生殖器、道感染等;预防因腹腔、妇科、心血管、骨科及整形手术所引起的手术后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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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通常少见且轻微,一般不良反应主要为腹泻、皮疹、食欲不振、胃部不适。GTP升高、GO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1、严重不良反应:可观察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但频度不明。①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②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③急性肾功能衰竭。④伪膜性肠炎。出现以上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妥善处置。2、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①溶血性贫血。②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料细胞增多等间质性水肿。 |
本品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枸橼酸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良好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本品对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对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仅具中度作用。头孢哌酮对多数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有良好作用。 头孢哌酮主要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头孢哌酮联合应用后,可增加头孢哌酮抵抗多种β内酰胺酶降解的能力,对头孢哌酮产生明显的增效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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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须慎用。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2.对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5.老年患者。6.将所有药品存放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7.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①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②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慎用。 2如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3肝、肾功能减退及严重胆道梗阻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调整用药剂量与给药间期,并应监测血药浓度。 4部分病人用本品治疗可引起维生素K缺乏和低凝血酶原血症,用药期间应进行出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应用维生素K1可防止出血现象的发生。 5在使用本品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检查患者肝、肾、血液等系统功能。对于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其他婴儿特别重要。同时也应防止引起二重感染。 6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应避免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也应避免如鼻饲等胃肠外给予含酒精成分的高营养制剂。 7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变化。 8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