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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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气雾剂的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雾化吸入液每毫升含有5mg硫酸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其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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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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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92 |
国药准字H2001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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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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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雾化吸入液采用呼吸器或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间歇性用法可每日重复4次。成人:0.5-1.0mL本品(2.5-5.0mg硫酸沙丁胺醇)应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mL。稀释后的溶液由病人通过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吸入,直至不再有气雾产生为止。如喷雾器和驱动装置匹配得当,则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本品可不经稀释而供间歇性使用,为此,将2.0mL本品(10mg硫酸沙丁胺醇)置入喷雾器中,让病人吸入化雾的药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3-5分钟。有些成年人需用较高剂量的硫酸沙丁胺醇,剂量高达10mg,在此情况下,应不断吸入未经稀释的溶液所化成之气雾,直至喷雾停止产生。儿童同样的间歇给药方式也适用于儿童病人。12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mL(2.5mg硫酸沙丁胺醇),施用时用注射用的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mL,有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剂量。还没有18个月以下的婴孩吸用本药的临床效用资料,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能发生,因此应考虑给予吸氧治疗。连续性用法将本药1-2mL溶于注射用生理盐水100mL中稀释,使每毫升含50-100ug沙丁胺醇。稀释后的溶液采用喷雾器以气雾方式给药,常用的给药速率是1-2mg/小时。气雾的传送可用面罩、T形装置或经由气管内的导管进行。间歇性的正压换气法可以采用,但甚少需要如此。当因肺换气不足而有缺氧的危险时,应在吸入的空气中加入氧气。 |
口服。成人:对轻度、中度下呼吸道感染(或一般性感染),每次0.25g(2片),每日2次。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4片),每日2次。单纯性尿道感染每次0.125g(1片),每日2次;单纯性淋病每次1g(8片),每天2次。肾盂肾炎,推荐剂量为每次0.25g(2片),每日2次。儿童:一般每次0.125g(1片)至0.25g(2片),每天2次。两岁以上患有中耳炎的儿童,每次0.25g(2片),每日2次[每天不可超过0.5g(4片)]。本品一般7天一疗程。最好餐后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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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份曾有过敏史的病人。各类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不应该使用来处理早产,不应用于先兆流产 |
主要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痛,一般是轻度和短暂的。与其它广谱抗生素类相同,可引起伪膜性肠炎。罕有过敏反应。曾有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及短暂的肝酶水平升高。此外,使用头孢菌素会产生阳性抗球蛋白反应,从而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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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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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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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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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骨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及改用其他治疗。正如其他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一样,儿童使用本药而致活动过强的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见。吸入本品可能会引起口部和咽喉疼痛。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心动过速的情况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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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施行每天最高流速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亦宜慎用。曾有少数个案报道指出,若一同给予本品喷雾及异丙托溴铵-氢喷雾治疗会引致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所以一同使用本品喷雾剂及抗胆碱能药喷雾时应小心注意,更应警告切勿使喷雾剂或溶液进入眼内。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低钾血症,若病者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加重,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2.妇女怀孕期间不宜吸用本药,只有当用此药对孕妇的益处高于对胎儿可能引致的危险时,方可考虑使用此药。使用本品的妇女,产后乳液中可能渗有本品,因此,除非预期的益处高于可能引起的危险,否则以母乳哺育婴儿的妇女不应吸用本药,目前尚未能证明母乳中的本品是否对新生婴儿有害。 |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 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 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己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 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