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气雾剂的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雾化吸入液每毫升含有5mg硫酸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巴斯汀。 |
|
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INDUSTRIAS FARMACEUTICAS ALMIR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92 |
注册证号H201408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雾化吸入液采用呼吸器或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间歇性用法可每日重复4次。成人:0.5-1.0mL本品(2.5-5.0mg硫酸沙丁胺醇)应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mL。稀释后的溶液由病人通过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吸入,直至不再有气雾产生为止。如喷雾器和驱动装置匹配得当,则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本品可不经稀释而供间歇性使用,为此,将2.0mL本品(10mg硫酸沙丁胺醇)置入喷雾器中,让病人吸入化雾的药液,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3-5分钟。有些成年人需用较高剂量的硫酸沙丁胺醇,剂量高达10mg,在此情况下,应不断吸入未经稀释的溶液所化成之气雾,直至喷雾停止产生。儿童同样的间歇给药方式也适用于儿童病人。12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mL(2.5mg硫酸沙丁胺醇),施用时用注射用的生理盐水稀释至2.0-2.5mL,有些儿童可能需要高达5.0mg的剂量。还没有18个月以下的婴孩吸用本药的临床效用资料,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能发生,因此应考虑给予吸氧治疗。连续性用法将本药1-2mL溶于注射用生理盐水100mL中稀释,使每毫升含50-100ug沙丁胺醇。稀释后的溶液采用喷雾器以气雾方式给药,常用的给药速率是1-2mg/小时。气雾的传送可用面罩、T形装置或经由气管内的导管进行。间歇性的正压换气法可以采用,但甚少需要如此。当因肺换气不足而有缺氧的危险时,应在吸入的空气中加入氧气。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一片或二片一次口服。 6-11岁儿童:片剂一日一次半片... |
|
副作用 |
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份曾有过敏史的病人。各类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不应该使用来处理早产,不应用于先兆流产 |
国外文献报道:12岁以上的病人中出现的大于1%的不良反应为:头疼(7.9%),嗜唾(3%),口干(2.1%)。在12岁以下的儿童,观察到的大于1%的副作用为头疼(11.7%),口干(2.6%),嗜睡(1.25%)。 在大于12岁的儿童中报道的小于1%的不良反应如下:腹痛、消化不良、鼻衄、鼻炎、鼻窦炎、恶心和失眠。在小于12岁的儿童中报道其它小于1%的不良反应还包括:食欲增加、腹泻、皮疹、烦躁、情绪不稳、多动、口味改变以及虚弱。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依巴斯汀对怀孕期妇女的安全性尚缺乏足够的验证。动物试验研究表明:在妊娠早、中、晚期依巴斯汀对胚胎发育无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在动物试验中也未发现其具有致畸作用。但是并未进行人体试验。所以依巴斯汀只能在绝对必需时才用于妊娠妇女。 依巴斯汀是否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所以在哺乳期禁用。 儿童用药:本品适用于2岁以上儿童,对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验证。 6-11岁儿童:片剂一日一次半片(5mg)口服。 2-5岁儿童:常用量为一日一次2.5mg口服。 2岁以下儿童:本品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 |
|
成分 |
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常规处理,及治疗严重的急性哮喘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
药理作用 |
骨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及改用其他治疗。正如其他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一样,儿童使用本药而致活动过强的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见。吸入本品可能会引起口部和咽喉疼痛。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心动过速的情况出现 |
依巴斯汀具有迅速而长效的组织胺抑制作用,并且具有对组胺H1受体的超强亲和力。口服给药,依巴斯汀及其代谢产物均不能穿过血脑屏障。这解释了在试验过程中观察到依巴斯汀对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轻微的镇静作用。 试验数据表明,依巴斯汀是一种强效、长效、高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阻断剂,并且对中枢神经系统的胆碱能受体没有拮抗作用。 临床前安全数据显示,在常规药理安全性试验结果中未发现依巴斯汀具有毒性作用。重复剂量试验未发现其具有毒性、生殖毒性、潜在致癌性以及对生殖功能未发现具有副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施行每天最高流速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亦宜慎用。曾有少数个案报道指出,若一同给予本品喷雾及异丙托溴铵-氢喷雾治疗会引致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所以一同使用本品喷雾剂及抗胆碱能药喷雾时应小心注意,更应警告切勿使喷雾剂或溶液进入眼内。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低钾血症,若病者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加重,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2.妇女怀孕期间不宜吸用本药,只有当用此药对孕妇的益处高于对胎儿可能引致的危险时,方可考虑使用此药。使用本品的妇女,产后乳液中可能渗有本品,因此,除非预期的益处高于可能引起的危险,否则以母乳哺育婴儿的妇女不应吸用本药,目前尚未能证明母乳中的本品是否对新生婴儿有害。 |
有肝功能障碍或障碍史者慎用: 对已知具有心脏病风险因素,例如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患者以及正在服用具有延长QT间期或CYP3A4酶抑制剂,例如吡咯类抗真菌药物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药物的患者服用时需注意(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依巴斯汀在服用后1至3小时内起作用,所以不适用急性过敏的单药紧急治疗。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经过深入的研究表明,在建议治疗剂量下对人精神运动系统无影响。一项研究依巴斯汀对驾驶能力影响的试验表明,30mg以下的依巴斯汀对驾驶能力无任何不良影响。根据以上结论表明依巴斯汀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或使用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