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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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柴胡、黄芩、芍药、半夏(姜)、枳实(炒)、大黄、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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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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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89 |
国药准字Z2008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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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胆囊炎、胆结石、胆囊息肉、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病、胆道梗阻、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胆道结石、胆道炎症、胆道感染、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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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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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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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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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胆囊炎、胆结石、胆囊息肉、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病、胆道梗阻、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胆道结石、胆道炎症、胆道感染、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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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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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发热>38.5℃(口温)或血WBC>10×10/L者不适宜单用本品治疗。2.本品仅适用于改善胆囊炎的临床症状,若出现腹痛加重、发热或血象升高明显等严重病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一步治疗。3.正常用药后可见大便次数增多,个别患者出现腹泻,若患者不能耐受或出现腹痛加剧、恶心、呕吐等症,可予以减量或停止使用本品。4.未见对急性坏疽性胆囊炎、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胆囊穿孔腹膜炎、萎缩性胆囊炎、胆源性胰腺炎的研究资料。5.未见对合并有心血管、肛、肾和血液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的研究资料。6.未见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用药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资料。7.宜低脂、低蛋白饮食;忌饮酒、饱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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