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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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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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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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8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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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手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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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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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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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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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手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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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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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9.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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