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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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托氟沙星,其化学名为:(±)7-(3-氨基-1-吡咯烷基)-1-(2,4-二氟苯基)-6-氟-1,4-二氢-4-氧-1,8-萘啶-3-羧酸对甲基苯磺酸盐单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9H15F3N4O3·C7H8O3S·H2O 分子量:5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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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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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国药准字H2003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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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 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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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1.一般感染:成人每日口服300~450mg,分2~3次服用。 2.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成人每日口服450mg,分3次服用。 3.严重感染:成人每日口服600mg,分2~3次服用。 为避免耐药性的产生,原则上应确认感染后使用,用药疗程要根据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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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对本品或其成分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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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能明确判定,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考察,不能判定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禁用;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的影响也尚不能明确判定,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老年患者的肾功能低下,对药物的排泄能力下降,血中浓度高,且维持时间较长。因而,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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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 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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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阻碍细菌的DNA复制,达到抑菌和杀菌的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厌氧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阳性球菌的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等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强;对革兰阴性菌的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铜绿假单孢菌、厌氧菌的拟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强;对沙眼衣原体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强。体外试验表明,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和铜绿假单孢菌对本品产生耐药的频度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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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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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肾功能障碍者、患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高龄老年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