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改善急性脑梗塞所致的神经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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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3-甲基-1-苯基-2-吡唑啉-5-酮 【分子式】C10H10N2O 【分子量】174.20 【注射剂辅料】亚硫酸氢钠、盐酸半胱氨酸。 |
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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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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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56 |
国药准字H2013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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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改善急性脑梗塞所致的神经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功能障碍。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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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次30mg(1支),临用前加入适量生理盐水中稀释后静脉滴注,30分钟内滴完。每日2次,14日为一个疗程。尽可能在发病后24小时内开始给药。 |
每日2.5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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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重度肾功能衰竭的患者(有致肾功能衰竭加重的可能)。 2、既往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 |
本品的副反应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消化系统:最常见的副反应为可逆性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炎等。严重的(3~4级)副反应相对少见。皮肤:在几乎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中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水泡或严重的疼痛。皮炎和脱发较常见,但严重者很少见。全身不良反应:常有疲乏但严重者极少见。其他常见的副反应为粘膜炎、发热、虚弱、嗜睡等,但均不严重。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味觉障碍、眩晕、失眠等较常见,但严重者少见。心血管系统:下肢水肿较轻且不常见。尚未见其他心血管系统副作用。血液系统: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极少见贫血,但都不严重。其他:常见厌食及脱水,但重者极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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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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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改善急性脑梗塞所致的神经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功能障碍。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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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据日本临床病例569例观察,26例(4.57%)出现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肝功能异常16次(2.81%),皮疹4次(0.70%)。569例中临床检测值异常变化的有122例(21.4%),主要是AST上升7.71%(43/558),ALT上升8.23%(46/559)等肝功能检测值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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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有致肾功能衰竭加重的可能)。 2、肝功能损害患者慎用(有致肝功能损害加重的可能)。 3、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致心脏病加重的可能,或可能伴有肾功能不全)。 |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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