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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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其化学名称为:5-[3-(1,1二甲基乙基)氨基]-2羟丙氧基-3,4-二氢-2(1H)-喹诺酮盐酸盐。 分子式:C16H24N2O3·HCl 分子量:3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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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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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02 |
H20090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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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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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0.5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滴眼,一日2次,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毗角泪囊部3~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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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3.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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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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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立,请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应慎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已知同类药物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且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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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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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肾脏:偶见蛋白尿。 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
药理作用:1.盐酸卡替洛尔为非选择性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对β1和β2受体均有阻断作用。盐酸卡替洛尔具有极小或不具有局麻作用。2.卡替洛尔与其他β受体阻断剂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具有内在拟交感活性。3.本品为盐酸卡替洛尔滴眼液,对高眼压和正常眼压患者均有降眼压作用,可使眼压下降22~25%。4.卡替洛尔的主要代谢产物8-羟基-卡替洛尔是一种眼部β受体阻断剂,也有降眼压作用,它可能与卡替洛尔降眼压作用持续时间较长有关。5.本品的降眼压机制主要是减少房水生成,本品对房水经葡萄膜巩膜外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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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断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2.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脉搏。3.本品慎用于对其他β-肾上腺能阻断剂过敏者。4.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5.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6.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7.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8.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9.定期复查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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