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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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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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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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02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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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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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0.5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口服,每次4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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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冠心病。胃肠道痉挛、腹泻、腹痛、消化道溃疡病者,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者。哮喘病人、甲亢、癫痫、震颤麻痹等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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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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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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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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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肾脏:偶见蛋白尿。 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
毛果芸香碱是拟胆碱药物,口服吸收后通过直接激动汗腺、唾液腺、泪腺、消化道和呼吸道腺体细胞M-胆碱受体引起分泌增多,以汗腺、唾液腺最明显。本品亦可激动消化道平滑肌M-胆碱受体而使胃肠蠕动和张力增加。也可使输尿管、膀胱等平滑肌兴奋。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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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
药物过量可产生明显出汗,流涎,恶心,胃肠痉挛、肌肉震颤,脉搏缓慢和血压下降。对严重的病例,阿托品是毛果芸香碱的拮抗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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