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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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羧钾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啶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7NCl2·HCl分子量:3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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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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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270 |
国药准字H2006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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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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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1.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mg/日。2.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mg/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3.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4.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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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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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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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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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它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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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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