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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感灵片

重感灵片

处方药 医保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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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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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感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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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重感灵片
重感灵片
利巴韦林含片
利巴韦林含片
主要成分

毛冬青,葛根,马鞭草,板蓝根,石膏,青蒿,羌活,安乃近,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259

国药准字H440249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副作用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安乃近与阿司匹林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安乃近 3.对安乃近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4.对吡唑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5.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解表清热,疏风止痛。用于表邪未解、郁里化热引起的重症感冒,症见恶寒、高热、头痛、四肢酸痛、咽痛、鼻塞、咳嗽等。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偶有粒细胞减少及过敏性小皮疹等反应。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