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吡拉西坦。 |
来氟米特 |
|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长征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187 |
国药准字H2005012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8~1.6g(2~4片),每日3次,4~8周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 |
(1)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I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本品,以免加重症状。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代谢产物过敏者及严重肝脏损害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人注意事项: |
|
| 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 |
|
| 药理作用 |
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2.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身高在正常值的2倍<80μ/L)以内,继续观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μ/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μ/L之间,应中断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