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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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吡拉西坦。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氯己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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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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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187 |
国药准字H11021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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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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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8~1.6g(2~4片),每日3次,4~8周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 |
含漱。0.02%溶液口腔内含漱,不得吞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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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本品,以免加重症状。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1.牙周炎患者禁用。 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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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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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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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 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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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 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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