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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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吡拉西坦。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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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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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187 |
国药准字H370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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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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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8~1.6g(2~4片),每日3次,4~8周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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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本品,以免加重症状。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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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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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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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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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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