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
| 生产企业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31 |
国药准字H1999016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他: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1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分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分2~3次服用。 |
|
| 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方可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
| 成分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他: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
| 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革兰阳性菌: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葡萄球菌属细菌等。革兰阴性菌:肠杆菌科细菌如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柠檬酸菌属、沙门菌属(伤寒和副伤寒沙门菌除外)、沙雷菌属细菌及大肠埃希菌等。其他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等。厌氧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本品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而达到抑菌或杀菌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肠胃病患者慎用。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