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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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 |
乳酸司帕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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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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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403 |
国药准字H2005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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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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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口服。(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2)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
口服 成人 一次0.1 ~0.3g,最多不超过0.4g,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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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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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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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禁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可分泌到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者慎用本品,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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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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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治疗。偶可出现皮疹、斑疹、紫癜等,应立即停药。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阳性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粪肠球菌有明显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副溶血弧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奈瑟菌属(淋病奈瑟菌等)亦具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还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厌氧菌包括脆弱类杆菌和分枝杆菌属也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DNA合成过程中的DNA旋转酶的作用而起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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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必须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伴有单核细胞增多和淋巴细胞增多的患者,出现皮疹的机会多一些。3.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和交叉耐药性。4.类似其他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白念珠菌等非敏感微生物引起的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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