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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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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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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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国药准字Z440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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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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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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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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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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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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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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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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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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