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亦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静脉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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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烟酸占替诺,化学名称为:7[2-羟基-3-(2-羟乙基-甲氨基)]茶碱的烟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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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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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303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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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亦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静脉炎等。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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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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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心肌梗死、二尖瓣狭窄及代偿功能障碍的心功能不全者禁用。2.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患者禁用。3.急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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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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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亦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静脉炎等。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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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人在服药后出现一些轻微反应,如面部潮红(主要是面部和身体上部),轻度皮肤过敏、瘙痒等,均轻微,一般能都自行消失,不影响治疗,饭后服用可避免。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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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胃溃疡及血压不稳定患者慎用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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