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退翳明目。用于风热上扰所致的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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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密蒙花、蒺藜(盐炒)、菊花、木贼、蛇蜕、蝉蜕、荆芥穗、蔓荆子、薄荷、当归、川芎、黄连、花椒、地骨皮、楮实子、天花粉、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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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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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073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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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退翳明目。用于风热上扰所致的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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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掰成小块,温水分次送服 |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片。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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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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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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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退翳明目。用于风热上扰所致的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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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的早期,包括感觉异常,尤其是四肢末端的麻木感;听力障碍或耳鸣;疲劳;不适;食欲减退;味觉失常;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和腹泻;多尿;以及间断性的思睡和意识模糊。也可能会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短暂性的近视也有报道,当减少或停止本品治疗后这种现象都会减退。另有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荨麻疹、黑粪症、血尿、糖尿、肝功能不全、软瘫、光敏感、惊厥以及很少发生的结晶尿和肾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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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含活血通经之品,妇女月经期间经量多者停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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