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减少动脉粥样硬化患者的心肌梗塞、暂时性脑缺血或中风发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阿司匹林(乙酞水杨酸)。化学名称:2-(乙酰氧基)苯甲酸。分子式:C9H8O4分子量:180.16 |
本品含醋硝香豆素(C19H15NO6)。 分子式:C19H15NO6 分子量:353.34 |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96 |
国药准字H3102067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减少动脉粥样硬化患者的心肌梗塞、暂时性脑缺血或中风发生。 |
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3片,或遵医嘱。本品宜在饭后用温水送服,不可空腹服用。 |
口服第一日4~8mg,分次服用,第二日为2~4mg; 维持量:一日2.5~5mg,分次服用。 |
|
| 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如胃痛和胃肠道轻微的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皮肤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以及特别严重的皮肤病变(多形性渗出性红斑)。小剂量乙酰水杨酸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的发作。极少数病例长期服用本品后由于胃肠道隐匿性出血导致贫血,出现黑便(严重胃出血的症状)。出现眩晕和耳鸣时(特别是儿童和老人)可能为严重的中毒症状。如果出现没有列举的副作用时,请及时将这些副作用告知医生或药剂师。一旦出现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以便医生能及时判断副作用的程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
禁用于有出血倾向者、胃肠道潰疡、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分娩或手术后三天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怀孕早期及孕中期时应慎用本品,因本品在分娩时可增加母亲和新生儿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故妊娠最后三个月的妇女应禁用本品。乙酚水杨酸及其降解产物能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当服用大剂量时(每大超过150mg)应终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和青少年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少见的但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症。老年用药:慎用,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分娩后三天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减少动脉粥样硬化患者的心肌梗塞、暂时性脑缺血或中风发生。 |
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双香豆素的合成代用品,化学结构与维生素K相似,与维生素K发生竞争性拮抗,妨碍后者的利用,使肝脏中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II、Ⅶ、Ⅸ、Ⅹ的合成受阻。是双香豆素类中抗凝效力最强的口服抗凝药。作用较双香豆素快,但维持时间较短。对已合成的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无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妊娠期给药可造成胎儿内出血或死胎;应用于妊娠最初3个月,有致胎儿畸形可能;产前服用可致新生儿或胎儿内出血和分娩流血过多。故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遗传性易栓症需抗凝的妊娠妇女最好选用肝素,遗传性易栓症者需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作长期抗凝维持; 2.本品能经乳腺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可致婴幼儿低凝血酶原血症; 3.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恶病质、结缔组织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热、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重度营养不良、维生素C或K缺乏、胰腺疾病、口炎性腹泻、近期放射治疗后、严重糖尿病、高血压病、各种血液病、活动性消化性潰疡、潰疡性结肠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肾功能不全等; 4.治疗期间应避免任何组织创伤,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及大便潜血和尿隐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