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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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葶苈子、山楂、茵陈蒿、黄芩、泽泻、大黄、木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氯己定5毫克,甲硝唑6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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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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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07 |
国药准字H2102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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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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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3粒,一日3次,三十日为一疗程。 |
外用。一次1~2克置于软毛牙刷上,在患处局部反复刷拭5~8分钟。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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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体弱者及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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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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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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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表皮脱落。2.长期使用可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以及味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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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药后如大便次数增加,可减量或停药,待症状缓解后再继续用药。 |
1.本品仅供口腔使用,切勿作其他应用。2.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3.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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