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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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葶苈子、山楂、茵陈蒿、黄芩、泽泻、大黄、木香。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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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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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07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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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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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3粒,一日3次,三十日为一疗程。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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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体弱者及孕妇忌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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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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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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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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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药后如大便次数增加,可减量或停药,待症状缓解后再继续用药。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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