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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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葶苈子、山楂、茵陈蒿、黄芩、泽泻、大黄、木香。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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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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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07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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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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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3粒,一日3次,三十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重症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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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体弱者及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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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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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宣通导滞,通络散结,消痰渗湿。用于痰湿证引起的眩晕,四肢沉重,神疲少气、肢麻、胸闷、舌苔黄腻或白腻等症,临床见于高脂血症。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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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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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药后如大便次数增加,可减量或停药,待症状缓解后再继续用药。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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