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活血,化瘀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I、II级,中医辩证属气虚血瘀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气短,神疲乏力,面色紫暗,舌淡紫,脉弦而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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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丹参、人参、茯苓、三七、水蛭、红花、川芎、山楂、蒲黄、制何首乌、葛根、黄芩、玄参、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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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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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45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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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活血,化瘀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I、II级,中医辩证属气虚血瘀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气短,神疲乏力,面色紫暗,舌淡紫,脉弦而涩。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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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3粒,一日3次,42天为一疗程。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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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初可感头昏或头胀,继续服用或减量症状可消失。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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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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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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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活血,化瘀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I、II级,中医辩证属气虚血瘀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气短,神疲乏力,面色紫暗,舌淡紫,脉弦而涩。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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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期、月经期妇女慎用。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临床试验资料。 4.本品具有引湿性,打开包装后请尽快服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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