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老鹤草、桂枝、红花、当归、牛膝、赤芍。辅料:蔗糖。 |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200260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舒筋活血,通经活络。用于痹症,症见:腰膝疼痛,肢体麻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舒筋活血,通经活络。用于痹症,症见:腰膝疼痛,肢体麻木。 |
|
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