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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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紫草、地榆、栀子、大黄、黄芩、黄柏、冰片,基质为单硬脂酸甘油脂、三乙醇胺、聚山梨酯80、液状石蜡、十八醇、羊毛脂、硬脂酸,丙二醇,羟苯乙酯,山梨酸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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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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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44022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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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跌打撞伤,筋伤积瘀,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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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外用,涂敷患部,一日1次,或制成软膏纱布外敷,一至三日换药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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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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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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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跌打撞伤,筋伤积瘀,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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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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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 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