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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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主要成份:盐酸氨基葡萄糖。全部辅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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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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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H2014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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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髓关节,手腕关节,颈及颈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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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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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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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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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髓关节,手腕关节,颈及颈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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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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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